天荣-郑州房产律师事务所 郑州专业房产纠纷律师

物业不给力,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的七大事由!

发布时间:2017-06-15     发布人:天荣房产律师团队     浏览量:    分享到:

小区的物业费缴纳是件很琐碎的事,一不留神就会被要求交这个交那个,自己都没搞清楚这笔费用干嘛用的,就白白的把血汗钱上交了,面对物业费,什么情况下业主可以拒交呢?跟着天荣房产律师团队去了解学习。

物业不给力,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的七大事由!

一、什么是物业费?

物业费是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也包括在物业费用里。

二、从法院审判实践来看,业主拒交物业费主要凭借以下七大事由

1、公共设施维修养护、公共卫生方面存在瑕疵。

2、建筑质量存在问题,物业公司未尽维修义务。如房屋漏水,经向物业公司报修后未能解决。

3、行使管理责任不到位。如未及时有效制止违章搭建、拆除承重墙等违法行为。

4、未能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如财物被偷,车辆被盗、被划;在小区内受到第三人侵犯等。

5、物业公司未公布账目,侵害业主知情权。

6、物业公司人员滥用职权。如非法闯入业主住宅,违法对业主实施停电、停水、停气等行为。

7、物业公司超越其职权,如擅自利用小区公共场地、设施牟取不当利益等。

三、物业费都包括电梯费吗?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中关于物业服务费的用途有明确的规定,包含公共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费,换句话说,也就是包含电梯维护费和电梯用电费等。

四、一楼业主也需要缴电梯管理费

虽然一楼业主用电梯次数较少甚至是不使用,但是住在一楼的业主还是要交物业费的。

物业收取电梯费用主要是用于保障物业管理区域内电梯设备的正常运行、维护保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章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也就是说,电梯作为建筑物的共有部分,每个业主对其享有权利,同时也承担义务,一楼的业主不得以在日常生活中不使用电梯为理由,不交纳电梯费用,即“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所以,一楼的业主是必须要缴纳电梯管理费的。

五、物业不尽责如何解决

拍照、录音、录像

对于小区内卫生、安保、环境、绿化等方面的物业服务状况,可以采用照相、摄像等方式加以记录。最好是持续拍摄的方式进行取证,有明确的时间记录和原始拍摄凭借,便于法院核实真伪。

反映问题,留存各种回函、记录

对于小区内出现的违章建筑、地下室出租等问题,能够先向居委会、街道、城管等相关管理部门反应,并保存好有关机关受理记录。对于物业公司的相关处理,比如公告、通知等加以记录、拍照。这样一些材料便于法院处理,也容易被法院采纳。

通过集体的力量解决问题

小区业主自主建立委员会,进一步通过业主委员会的作用,与物业公司就物业服务的具体项目、标准和收费标准进行磋商。

版权所有:河南天荣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豫ICP备17022284号-1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