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5大违章建筑不予拆除
1、符合分户条件的一户多宅。只要能分户,就不会追究一户多宅的问题了。一户多宅的可以进行具体分户的,多余的宅基地不予回收。
2、对农业发展大有益处的违章建筑可以暂不拆除。有利于农业生产发展的违章设施。部分农业上的设施虽然属于违法的,但是符合相关部门的要求,这一类的建筑物暂不拆除。
3、农民唯一的但是属于违章乱建的住所。这类住所虽然不符合规范,但是为了不让农民居无住所,还是会暂不拆除的。只是此类宅基地有一个要求,就是建筑面积小于贫困住房的标准。
4、隶属于一些宅基地的附属建筑物。比如:一些农民会在自家的宅基地旁边建造一些车库之类的房屋,只要没有占用公共用地,不损害其他村集体成员的利益,就不会被拆除。如:阳光房等没有侵占到公共面积,不影响市容市貌且没有邻里纠纷的。
5、一些缺少相关证明的工业房产。这类房屋会给机会补齐相关的证件,可以缓拆或者不拆。
国家为了保障农民的根本利益,以上所说的这物种建筑暂且不会拆除,但是并不代表以后不会拆除,所以,大家在农村建房子的时候一定要按照规定的程序来。以免以后在被征收土地的时候,因为是违章建筑不能获得安置补偿,这个是得不偿失的。
二、到底农村土地确权有什么好处呢?
1、有利于强化物权保障。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的“命根子”,一经确权,农民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权利人,有利于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
2、有利于强化承包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和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为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经过确权颁证之后,土地既是资源,又是资产,农民就等于握住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无论谁想再动农村的承包地,都必须经过本户同意。
如果农民外出打工,还可依法把承包地进行流转,交给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来经营,换取实物或租金。这样一来,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就会增加。
3、农民可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当前,因部分农民无法提供担保、没有足够的抵押物,贷款难问题较突出。而确权登记颁证以后,随着相关政策的陆续出台,农民就可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
4、有利于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为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的各项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的原始依据。
如果耕地面积四至不清、面积不明承包地流转就潜藏较大风险,不仅农户不能放心流转土地,土地规模经营主体也难以安心经营,必然制约现代农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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