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荣-郑州房产律师事务所 郑州专业房产纠纷律师

你不得不知的房产纠纷法律小常识

发布时间:2017-05-07     发布人:天荣房产律师团队     浏览量:    分享到:

  房屋与其他物品不同,不仅价值大,而且想要得到房屋的所有权还要办理各种各样的手续,特别是按揭买房,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周期相对来说比较长,很容易因为各种各样的因素而产生纠纷,为了能最大程序的避免纠纷,我们在买房之前,或买房中了解一些相关法律知识是非常有必有。下面河南天荣律师事务所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房产纠纷法律小常识,以供大家参考。

你不得不知的房产纠纷法律小常识

  房产纠纷法律小常识:

  一、房屋买卖中,如果不想买了定金能退吗?

  “定金”与“订金”虽然读音相同,但却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一般情况下,买方不履行合同义务,“订金”是可以要求返还的;而“定金”如果买家不履行合同,不权无权主张返还定金,但如果开发商不履行合同,买方则可主张双倍返还定金。

  二、签定了房屋买卖合同,可以反悔吗?

  房屋买卖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均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特别是因为房屋降价造成的买方违约,维权比较困难,除非有书面合同约定,承诺不降价,或若降价就赔偿业主损失,这样就可以获得赔偿。

房产纠纷法律小常识

  三、“五证”和“两书”是指:购买手续不全的商品房会有什么风险?

  “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河南天荣律师事务所提醒您:如果房屋手续不全,会有一定的风险:1、业主取得权属证书的期限无法确定;2、为取得权属证书,需要支付额外费用,如需补交土地出让金;3、只能取得使用权,不能取得权属证书,不能上市交易;4、可能被政府以违法建设强制拆除。

天荣律师科普房产纠纷法律小常识

  四、开发商宣传广告与实际不符

  销售人员为了将商品卖出来,很多时候宣传资料都会有些美化,开发商也一样,为了吸引购房者购房也会有一些高于实际的宣传。如果购房者没有仔细核实房屋各项信息,而是听信开发商宣传而买房,在发现实际房屋与宣传有差异时,开商发一般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但对房屋价格以及购房人是否买房产生重大影响的内容除外。

房产纠纷法律小常识

  五、开发商延期交房

  购房者如果面临这种情况,可以先行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如果开发商无不可抗力的原因,拒不承担违约责任,或没有业主可以接受的说法,业主们可以选择走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六、哪种情况下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

  开发商与购房者签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下,购房者有权主张退房,或者是由于开发商违约,购房者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并追究开发商责任。另外,当出现房屋未经竣工验收合格;开发商交付房屋时不具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道路、电梯、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基础生活设施不具备使用条件;建设单位变更商品房的户型、朝向、结构形式、空间尺寸未通知买受人;等购房者可以拒绝收房。

  房产纠纷案件就找天荣律师,天荣律师拥有专业的房产律师团队,快速、高效为你解决案件纠纷!更多法律咨询欢迎登陆河南天荣律师事务所房产法律网站(www.haofanglaw.com),你也可以拨打电话:0371-58553939或者添加微信号【tianronglvshi】进行详细咨询哦!(PS:小编偷偷告诉你,是提供免费法律咨询的哦!)

  看过此文章的人还看了:

  购房者花375万买回凶宅 法院判房东返还定金20万

  关于根本违约,你必须要了解这些!

版权所有:河南天荣律师事务所     备案号:豫ICP备17022284号-1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