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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款到底是归我还是归村委会?

发布时间:2017-08-09     发布人:郑州天荣房产律师     浏览量:    分享到:

据《宪法》和《土地管理法》规定,我国土地所有制为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分为两种形式,即国家所有制和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与此相应,我国土地所有权只有两种形式存在,即国家土地所有权和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

也就是说,在我国,土地根据性质归国家所有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个人拥有的只是土地使用权和承包经营权。

因此,很多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农民朋友在遇到土地被征收的情况时常常会有一个疑惑:土地不是我的,土地补偿费国家直接给了村委会,那征地补偿到底是归我还是归村委会?

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背后,其实存在着侵权隐患。

征地补偿款到底是归我还是归村委会?

征地补偿款到底是归我还是归村委会?

今天,河南天荣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拆迁律师从三个方面来为大家解答这个问题。

一、征地补偿都包括哪几部分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法将集体所有的土地征收归为国有,并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被征收人相应补偿。

征收耕地的,征地补偿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1、土地补偿费是针对土地性质和归属的变更给予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补偿,这部分补偿费用一般支付给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村委会经本集体成员的讨论决定进行分配。

2、安置补助费主要用于保证因征地失去耕地的村民仍有基本的生活好经济保障。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也就是说,在保证专款专用的前提下,谁安置,谁使用。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安置补助费应直接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的,要支付给农民个人,不得截留或挪用。

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主要是针对土地使用者经营土地投入的物料以及因征地遭受的直接损失和部分可预期损失(当季作物的产值)进行补偿。这部分补偿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直接归投入者所有。

二、归属可能存在争议的部分

由前文可知,在征地补偿主要包括的几个部分中,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所有者和使用者是相对较为明确的。

概念上和实际操作过程中可能存在争议的主要是土地补偿费这一部分。

结合《土地管理法》及地方政府规章政策的规定,土地补偿费一般按比例进行划分,部分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主要用于村集体建设或其他公益用途(如建立教育、医疗单位,设立、补助村办企业等);另一部分,(根据天荣律师综合多省相关政策标准不完全统计)也是土地补偿费中绝大多数的一部分,应当分配给被征地农民。

具体的使用和分配方案也并不是村委会中某个或某些成员能够直接拍板决定的,而是应按照法定程序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因此,村委会能够截留并用于村集体建设使用的土地补偿费用标准实际上还是有一个比较笼统但客观存在的限制的。

三、认为村委会非法截留土地补偿费该怎么救济

根据上文我们已经能针对本文标题给出一个答案:征地补偿中,安置补助费专款专用,用于安置被征地农民;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被征地农民(或实际承包经营者暨投入者)所有;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实际部分用于村集体建设使用,部分应按照合理、合法的标准分配给被征地农民所有。

得出这个答案后,农民朋友们可能会存在另一个疑惑:土地被征收了,但是村委会分配给自己的补偿非常少,自己觉得不公平,但村委会却表示其余部分村委会依法截留用于村集体建设,这种情况下,自己怎么知道村委会的行为是否合法,自己得到的补偿又是不是真的符合标准呢?遇到这种情况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了又该怎么救济呢?

天荣房产律师为大家提供几个简单的思路。

首先,村委会分配土地补偿费应经村民会议讨论并决定分配方案,作为被征地人,你是否参加或听说过村里有召开过相关村民会议呢?

其次,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征地补偿费使用及分配方案应当建立相应的村务档案,应当保证真实完整,并妥善保管。如果你未参加也未听说过这次村民会议,可以申请村务公开,看是否存在该次村民大会,该次会议的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有村民或者村民代表的签字确认。

最后,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物权法》相关规定,如果认为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也就是说,如果你觉得村委会的分配决定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具体维权方案应根据具体案情讨论。

对农民来说,土地很大程度上意味着全部的经济来源,是整个家庭的命脉,土地被征收可谓是颠覆性的变动,征地补偿对失去土地的农村家庭来说极为重要。但村委非法截留征地补偿,部分黑心干部为了不可告人的目的,克扣农民的血汗钱的情形又客观存在。一味忍气吞声,只能让整个家庭遭受毁灭性的灾难,甚至因经济来源被切断、家庭经济崩溃产生恶性循环,让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

因此,面临土地征收,又怀疑自己拿到的补偿不合理的农民朋友应该第一时间咨询专业人士,确认遭受侵权的,一定要主动委托专业征地律师为自己维权,把握住维权的黄金时间,及时有效地为自己和家人争取到最多的补偿,前卫不要因为土地被征收,丧失经济来源,又无法得到合理、充足的补偿而让整个家庭蒙上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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