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房产纠纷
不管是否二婚,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是不会变的,这里的子女包括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以及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女婿等
产权人如果去世了是不能办理的,倘若产权人是在房本办理过程中去世了的话,可以继续办理或终止办理
父母健在想要做继承房产公证是无法实现的,可以做遗嘱公证,或者直接通过买卖、赠与的方式将房子过户给子女
出现了房屋未继承过户,就要面临即将被拆迁,房产没有在你名下,拆迁补偿款自然也不能支付给你
,在没有遗嘱与特殊情况下,原则上几个子女平均分割房产份额,如果几个子女协商同意,也可以遵循继承人的协商结果,不均等分配
具体是否有继承权,还需要从抚养关系来看,双方具有抚养关系,对于继父母的遗产就有继承权,且和亲生子女一样是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
父母去世后,其名下的房屋没有过户给子女,子女只有居住、使用权,拆迁时还是需要先办理继承过户手续,确认房屋产权
父母一方去世,另一方再婚,为了避免日后产生继承纠纷,及时要求分割继承房产,以免以后自己的继承权受到侵犯。那么父母有一方健在可以办理继承过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