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是相对于开放商手里的商品房而言的,具体来说是已经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备过案、完成初始登记和总登记的、再次上市进行交易的房产。新建的商品房进行第一次交易时为“一手”,第二次交易则为“二手”,二手房是房地产交易产权交易三级市场的“俗称”。包括:商品房、允许上市交易的二手公房(房改房)解困房、拆迁房、自建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等。在法律概念上,房屋买卖同样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在房屋买卖法律关系中,出卖人的主要义务一是实物交付,即将房屋交给买受人,二是权利交付,即将房屋所有权过户给买受人,买受人的主要义务就是按约支付价款。
随着郑州政府土地供应量逐渐减少和停止供应、新建商品房不断减少等因素,以及城镇住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住宅市场化的推进,以二手房买卖为主的房地产三级市场呈现出全面发展的良好态势,房屋买卖因房源种类多、选择面宽,价格跨度适应各层次消费者需求,交易方式灵活,具有保值及投资功能等特点,已成为房产交易市场的热点。
因而在房屋买卖交易的不断增多同时,各种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出现越来越多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是指房屋买卖过程中出现的纠纷,包括售房广告引起的纠纷、认购书相关的纠纷、房屋买卖合同价款支付相关纠纷、房屋交付相关的纠纷、延期办证的纠纷、惩罚性赔偿的纠纷、二手房买卖的纠纷、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与房屋按揭关系的冲突与协调、有关包销的纠纷等。河南天荣律师事务所房产律师团队作为立足中原大地的专业化大型律师事务所,着力打造中国专业的房产律师团队为房产委托人提供最专业的法律服务,维护房产交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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